依据《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天河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制定《2022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2022年10月19日至11月7日(星期一)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资助资金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注册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工作且居住地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个人; (三)在我区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奖励对象为2021年度获得知识产权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申请人)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对象为2021年度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情况的企业;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为2021年1月1日新落户我区,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我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转化: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专利综合运用奖励: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 (一)知识产权专利奖(免申即享项目):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资助30 万元、20万元和15 万元。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5 万元和10万元。 (二)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贷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的企业,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贴息补助;按该笔贷款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的20%,给予单项最高10万元补贴。 (三)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新落户本区的知识产权 代理机构,运作满一年且单年度代理本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四)对2021年度向企业做出专利转让及实施专利许可并在本区实现专利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按照主管部门登记的专利转化交易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合同最高奖励3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 (五)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分析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两年资助合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龙头企业。该项目为前补助项目,本项目计划立项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30万元。 (六)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成本总额,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区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一)各申报单位、专利权人需根据《2022年<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政策兑现申报指南》要求,通过网上在线提交资助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请事项预审,上传规定格式的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申报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亲笔签名)。办理单位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办事指南的要求将相关申报表和证明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专利综合运用奖励项目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将有关材料递交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29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申报人递交申报纸质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直接现场给予受理回执;如申报人递交申报资料后存在资料不齐全的情况,应在收到信息补正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本次申报作废,申报人也可在申报时限内重新提交申报。 (二)申请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请,也可带齐申请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29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 天河区知识产权促进科:020-85021819、8502182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37690264。